特意买来放生的鱼儿一入水就翻起了白肚;为求“延年益寿”而放生的乌龟却是“杀手”巴西龟;不想养的锦鲤随便投入河流……近年来,南宁不少热心市民自发到邕江边或湖泊水库边开展放生活动,却对放生的规律和规定不甚了解。5月21日,记者从自治区质监局获悉,广西已发布地方标准《水生动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》(征求意见稿),对水生动物的增殖放流种类、地点、季候及流程进行了规定。专家提醒,放生要遵循动物生态学规律,有些外来物种或杂交品种不能放生,否则有可能对放生地环境以及本土物种产生灭绝性危害。
现象:市民自发放生依然“粗放”
近年来,每逢农历初一、十五,都会有一些市民定期组织放生。南宁市北大桥码头已经成为一个较为固定的放生地。记者曾多次在放生现场看到,放生者用车运来成筐的鲢鱼、草鱼、罗非鱼等鱼类。鱼筐一倒,鱼儿无论死活,都落入邕江中。活力尚足的,尾鳍一摆就游走了;奄奄一息的,则翻起白肚,随波沉浮。
家住江南区的陈女士经常随意选择地点放生。“我都是在水产品市场上随意买些鱼类放生,有时候去邕江边,有时候去水库。”她说,菜市场有什么鱼卖,她就买什么鱼。当记者询问她是否知道有些生物不允许随意放生,且有可能对生态造成破坏时,她显得很吃惊:“很多人都是这样放生的。”
每当见到市民放生,南宁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副站长王军都要前去看看放生品种。有一次,他看见一位市民提着一袋鱼子来放,有些纳闷。面对询问,该市民称大鱼已经死了,所以他把鱼肚里的鱼子剖出来放到河里,也许会自然孵化出小鱼。其实,直接从母鱼体内取出的鱼子并不会发育成鱼,只会成为别的鱼类的饵料。
提醒:有些水生动物不能放生
5月21日,在南宁市中山路附近一家花鸟市场,记者找到一间出售巴西龟的水生动物店。老板介绍,小的巴西龟5元/只,大的20元/只,“卖得不错,有人说买了放生,我提醒说这种乌龟属于外来物种,不能放生,但顾客不听,我也没办法”。
“把巴西龟和家养的锦鲤、清道夫等拿去放生,就是杀生。”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渔政指挥中心主任陆毅解释,为了维护生态安全,国家明令禁止将外来种、杂交种、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物种用于增殖放流,如用来池塘养殖的淡水白鲳、福寿螺等养殖品种,以及水族缸观赏养殖的巴西龟、清道夫、雀鳝、食人鲳等外来物种。
陆毅特别提醒,很多人认为罗非鱼是本地鱼种,其实罗非鱼是外来物种。罗非鱼的野外生存能力比一般的鲤鱼、鲫鱼要强得多,会将一定水域中的饵料和养分争夺过去,打破生态平衡。对于一些杂交的鱼种,市民不能因为它们看起来很温顺就轻易放生,如锦鲤是鲤鱼经长期杂交选育的品种,放生到野外易与自然鲤鱼杂交,会使得自然界鱼类基因混杂,从而威胁到本土鲤鱼的纯度。
部门:科学放生才有益无害
科学有益的放生,应遵循怎样的原则?记者从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渔政指挥中心了解到,2013年,广西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共计举办增殖放流活动88次,共投放水生生物和珍稀濒危物种种苗40110.05万尾(只),所放流的地点和品种都是经过专家论证的,确保不会对生态造**响。